保險車輛發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時,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內核定數額,并給予賠償。這就是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的規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在不同區域內,摩托車、拖拉機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為四個檔次:2萬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其他車輛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為六個檔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掛車投保與主車視為一體。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金額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