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關于“超車時如何使用燈光?”的相關介紹:
超車時使用燈光的方法:
1、《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夜間視線不佳,應該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其他車輛;
2、超車,即車輛到了另外一輛車的側面,從后面跨越前面同方向的目的行駛的車輛。用于超車的車道通常是內側車道,即較靠近門路中間而離路肩較遠的車道。在靠右行駛的地域,超車道為靠左的車道;在靠左行駛的地域,超車道為靠右的車道;
3、超車是汽車在行駛中不可避免的一種比較危險的行為。需掌握熟練的技術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規,防止意外和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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