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駕駛證什么時候恢復12分?”有以下相關內容介紹:
駕駛證一個周期后恢復12分的,《機動車駕駛證bai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
1、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bai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3、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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