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在機動車駕駛證簽發地或者簽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發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和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續保注意事項:
去駕照大廳,把證件交給工作人員,核實后,等待新的駕照。一般小城市當場取,北上廣這樣的大城市需要15個工作日才能取完。也可以通知領取,但是也可以辦理快遞,但是要自己承擔快遞費;
換證前,檢查是否有違法記錄。如有違法記錄,先剔除,否則不予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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