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違章或者發生事故,車輛被暫扣的,當事人需要在交警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車管所處理違章或者事故。超過規定時間,車管所可以依法處置暫扣車輛,可以拍賣或者強制報廢。
1.短期:車被扣,不放行但不吊銷駕照。過了一定時間就要收罰款了。2.
二。長期:通常30天不處理,處理單位會交給上級部門統一處理。屆時,他們會根據你預留的信息,正式書面通知你接受處罰。如果3個月左右還沒處理或者拖延,就走司法拍賣程序。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的,應當當場出具證明,并告知當事人在限期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被扣留的車輛,不得動用。逾期不處置被扣留車輛,經公告三個月后仍不處置的,依法處理被扣留車輛。
交警扣車后,具體流程如下:
1.首先你需要準備好相關資料,比如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身份證等。
2.然后去交警隊指定的地方,處理相關違章,繳納罰款。
3.獲取《公安交通管路行政處罰決定書》,《扣留機動車返還通知書》等信息。
4.接下來,車主可以去停車場取回自己的車輛。
5.期間需要注意的是,車主簽字取回車輛前,需要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如果有損壞,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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