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漂移路口不扣分,處警告或者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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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外,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并重新考試;考試合格者,憑機動車駕駛證交回。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一年內無累計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審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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