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上牌的時候,可以同步拿到機動車牌照。司機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詳細記錄了很多重要信息,包括車牌號、車主姓名、車型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載重質量或載客人數、初始登記日期和年檢記錄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唯一的,即對于某一輛機動車,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只有一個車牌號。
汽車行駛證的作用:
1、機動車行駛證、合格證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
2.產權歸屬證明。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認可的車輛所有人,對該財產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處分權。如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律責任人。
3.保險索賠證明。對于投保的機動車,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交通事故,只有被保險人持有機動車駕駛證且是有效駕駛證(即按時參加年檢)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進行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公司也會拒賠。
4.新車保修憑證和機動車行駛證也可以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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