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已經扣了12分,要補考。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并且,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章發生地,參加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為期7天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學習。
駕照扣12分的補考流程如下:
1.到車管業務大廳滿分查詢窗口開具《交通違法滿分預約聯系單》,扣留駕駛證;
2.在駕駛員安全教育學校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
3.去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
4.考試合格后,到車管業務大廳滿分查詢窗口進行清分,取回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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