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扣滿12分,如果交警在現場已經開出罰單(有具體處罰文號),可以到指定的違法罰款繳納點(如銀行)繳納罰款,不需要帶駕駛證。如果沒有開出具體的罰單,需要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到交警隊確認違法。
如果在對違法行為的處罰中沒有吊銷或扣留駕駛證的要求,那么駕駛證就會一直留在自己手里。但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扣12分,都需要參加交通安全教育,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后才能追回。如果他/她沒有通過考試,他/她應該繼續學習,參加考試。
第一個駕照第一年是實習期。實習期被扣滿12分或補滿12分的,其準駕車型實習期資格將被取消,駕駛員只能重新通過所有科目考試取得駕駛證。
未能及時處理違規行為的后果:
1.超過15天未繳納現場賬單的,從第15天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完畢;(備注:滯納金最高不得超過罰款金額)
2.違章超過3單不處理的,交警檢查會拘留,情節嚴重的會拘留;
3.未辦理現場清單的,不能換發、補發、轉讓駕駛人駕駛證;
4.如果違章不處理,事故,車損等。不會被車輛保險公司理賠;
5.違章不處理,不能通過車輛年檢、季檢、綜檢。
扣分是對違反交通法規的司機的一種管理方式。如果司機覺得扣分不合理,可以申訴。扣分的最終目的是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給駕駛員帶來更好的駕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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