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子眼抓拍到違章,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不繳納,將收取滯納金。你拿到票后,要盡快把票交給銀行,一般是15天內。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金額的3%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1.第一百零七條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二百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下罰款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2.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和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4.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張貼違法停車告知,使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以20元至200元罰款;
5.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至200元罰款;
6.機動車在沒有停車標志標線的地方停車或者臨時停車的,罰款100元,記3分。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