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可以換新車牌,也可以用舊車牌。原車牌使用一年后可以保留。辦理新車牌,只需要在辦理二手車業務時,告訴工作人員重新選擇車牌即可。使用舊車牌,需要滿足《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2條的三個條件:
1.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一年以上。
2.辦理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的。
二手車上牌需要準備的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創;
2.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證明,該證明的原件或原件及復印件;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海關認可的轉移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5.駕駛證原件;
6.機動車檢驗記錄表原件(貼有機動車的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片);
7.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8.機動車標準照片一張;
9.《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及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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