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下人算違章嗎?
1、只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要求,是不算違章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2、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