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科目
司機駕駛證考試科目是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和教學大綱的一部分。本大綱的考試部分分為三科。考試由公安部門交通管理單位組織。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考試合格后,可以預約下一科。如果之前的科目考砸了,那就重新考這個科目。總體目標:掌握機動車基本知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信號法規。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或建立鏡像,如有違反,追究法律責任。
網站備案號:粵B2-20040647號-12
舉報郵箱:shenhezhiban@pconline.com.cn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