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超過12分怎么辦
駕駛證累計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駕駛證的清零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系統每年在發證日期自動清零。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從駕駛證第一次發放之日算起,以此類推。如果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為2018年8月27日,那么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2018年8月27日0時至2019年8月26日24時。如果一個記分周期內違法記錄的分數不足12分,記分系統將從下一個記分周期自動清除上一個記分周期(繳納罰款后)記錄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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