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章需要帶什么證件
1.交通違法行為發生時帶有的證件材料:包括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證,以及駕駛員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2.詢問書、命令書、證據、責令改正書;
3.物品憑證:如現場照片、數碼錄像、書面證詞等;
4.其它相關的電子資料,包括交通違法行為發生時的儀器讀數;
5.處理機關出具的收繳能賠付行為罰款發票;
6.其它收繳物品憑據,以及無法收繳物品的處理決定書;
7.交通處罰決定書或減少罰款減免章;
8.公安系統的處理結論函;
9.其他證據證明資料,如必須提交的自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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