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的改裝車,大圍擋,踏板,改色都是合法的。在經銷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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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推出改裝套件之前,制造商已將改裝車輛信息交付給車管所。車主注冊時,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但如果車主在上牌前私自要求經銷商改變車身顏色,注冊時肯定不行。道理是一樣的,因為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改裝一輛車把它圍起來是違法的。汽車改裝到大包圍圈的,主要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十日內不改的,根據《汽車登記限定》第五十六條,由公安機關旅行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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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下罰款。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前改裝汽車圍擋不違法,否則違法。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1第十條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2.改變車身顏色;3.更換發動機;4.更換車身或車架;5.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6營運機動車變更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機動車,使用性質發生變化的;7.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管轄區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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