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審核標準如下: 1.營運中的乘用車,5年內每年審核一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查一次; 2.載貨汽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10年每6個月檢查一次; 3.6年內小微型非營運客車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查一次; 15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年檢一次; 4年以上,每年檢查一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年檢一次;六、專用校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非專用校車在取得校車標識后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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