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不增駕
1.如果已經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類型,本次計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計分周期累計積分不得為12分。
2.申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或軍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身體狀況證明。申請殘疾人小型自動客車的,應當提交省衛(wèi)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科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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