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必須貼的標志嗎
是的。按規定應將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環保標志都貼在前檔玻璃右上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 懸掛 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聽聽別人怎么說:
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目前交警只是針對不正確粘貼年檢標志和保險標志的車輛進行處罰,兩個標志按照規定必須粘貼在車輛的右上角。而對于環保標志還沒有法律法規規定說必須粘貼,交警更不會對未粘貼環保標志的車輛進行處罰。
二、汽車環保標志是國家發放的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分級標志,有黃色和綠色兩大類,按照車型和排放標準進行審核,然后發放。目的是為了進行節能減排檢查和汽車定期環保檢查的需要。
三、環保標志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作為汽車排放達標的憑證;
2、作為確認汽車環保定期檢驗周期的依據;
3、在實施高排放車交通管制措施的情況下,作為車輛在 限行 區域通行的憑證;
4、作為有關部門對汽車進行環保達標管理的依據。
機動車綠色環保標志是對符合國家規定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的一種證明。并不是想貼就可以貼的。
隨著各城市對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的重視,紛紛設立限行區域,禁止黃標車的進入,而綠標車將不受限制。
辦理辦法
1.帶齊“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三證原件,到本市相關部門辦理。若車是公有的,則應帶“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企業機構代碼證“或“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原件辦理。
2. 如果“機動車登記證“、“企業機構代碼證“不能出示原件,則應該將原件所有的頁面復印,并且蓋上單位公章,當原件使用。
3.辦證部門不會收取原件,正常情況下也不會收取復印件,辦理時間只需3分鐘左右。
4.對于2001年以前的機動車,基本是沒有“機動車登記證“的。所以該類車輛需要辦理機動車綠色環保標志之前,應先到當地車管所/機動車檢測中心補辦。
5.申領到黃標的機動車車主,可以根據“綠標的標準“先自行判別,若能達到該標準,可到當地具有技術鑒別資質的辦證部門進行鑒別。若鑒別成功,可換成綠標(國I)。鑒別過程不需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