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南寧14歲騎電車上學會被交警抓嗎
正常情下確實不抓,或者說是沒時間管不過來,電動車太多了管不了,運氣不好就會被拉去教育,或者是扣車等家長來領,不過也不會把未成年怎么樣的了。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這次修訂,明確了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騎自行車、三輪車,外出務工父母需每個月至少聯系一次孩子,了解其生活、學習、心理等方面,同時還對托管培訓機構、校園欺凌等社會關注問題做出了有關規定。
關于安全問題 未滿16周歲不得騎電動自行車
近年來,社會上一些家庭因為疏于管理,各種年齡層次的孩子發生安全事故時有曝光,特別是小學生放學騎共享單車,甚至開著電動車在小街小巷里亂闖等現象在城中村尤其常見。
《辦法》規定了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駕駛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周歲的,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同時,明確了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輛,應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不得讓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坐在副駕駛座位,或者將其單獨留在車內。未滿12周歲的未成人進行游泳、乘坐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和自動扶梯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時,應當有成人年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