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單位在京購車,能上京牌嗎
外地單位在京購車能上京牌,但需要先取得京牌指標。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第七條??下列單位申請指標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營業執照,上一年度在本市繳納入庫增值稅額5萬元(含)以上;
(二)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登記證書;
(三)在本市新注冊企業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營業執照,注冊當年累計在本市繳納入庫增值稅額5萬元(含)以上。
第八條??下列單位申請編碼的數量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一)企業上一年度繳納入庫增值稅額在5萬元(含)以上的當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編碼,但年度申請編碼總數不得超過8個;
(二)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
(三)新注冊企業當年累計在本市繳納入庫增值稅額5萬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請1個編碼,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編碼,申請編碼總數不得超過8個。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七條?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于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小客車指標管理信息系統-《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