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綠牌了還能搖號藍牌嗎?
在深圳,已經有了綠牌的,就不能參加藍牌搖號了。深圳搖號資格中明確要求參與者名下沒有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
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我市核發的有效居住證,且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4、持有效身份證明,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且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華僑、港澳臺地區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
(二)持有有效的準駕車型為C類或者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標注狀態為“達到報廢標準”,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五)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
擴展資料:
《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四條小汽車指標按取得方式分為增量指標、其他指標、更新指標。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本實施細則規定,通過搖號、競價方式或者直接申請取得增量指標。
單位或者個人在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領其他指標。單位或者個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已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后,可以按本實施細則申請取得更新指標。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增量調控——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