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拖走怎么辦
如果車子被拖走,可以撥打122報警電話,確認一下自己的汽車是不是違章被拖走。
如果是,可以向警務人員查詢車輛拖走的停放地點和處理違章的流程。
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不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低點,或者拖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違章拖車取車流程:
1、撥打122確認自己的汽車是否被拖走;
2、如果是,那就帶上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進行復印,然后到交警隊指定的地方,處理違章停車的業務;
3、領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扣留機動車返還通知書》等資料;
4、然后到停車場取回自己的車輛;
5、在簽字領車前,檢查一下汽車有沒有損傷,如果有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開拖移機動車查詢電話,并通過設置拖移機動車專用標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當事人。當事人可以通過電話查詢接受處理的地點、期限和被拖移機動車的停放地點。
違反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以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并且交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