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系統中未正確佩戴戴安全帽屬于什么違章?
屬于作業(行為)違章。
違章 可分為裝置性違章 、管理性違章和作業(行為)違章。
1、裝置性違章
指工作現場的環境、設備、設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證人身安全的各項規定及技術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狀態。
2、管理性違章
從事電力設計、施工、物資、生產工作的各級行政、技術管理人員,不按國電公司、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制定有關規程、制度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的行為。
3、作業(行為)性違章
指在電力工程設計、施工、生產過程中,不遵守國家、行業以及集團公司和我局頒發的各項規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違反保證安全的各項規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