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改營運車要什么手續?
私家車變更運營車需要: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非營運轉為營運的需行業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十二條 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于變更后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申請事項發生變更的證明,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收回原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收回號牌和行駛證,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機動車檔案應當密封,交由機動車所有人攜帶,于九十日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機動車登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