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路口右轉沒打轉向燈 違法嗎
紅綠燈路口右轉沒打轉向燈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十八條?作為處理依據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應當清晰、準確地反映機動車類型、號牌、外觀等特征以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