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換車牌,需要哪些手續和費用
車輛異地過戶手續如下:
1、嫌疑車輛調查。主要是核對發動機和車架號是否鑿改、是否與原檔案相符、是否盜搶機動車等。
2、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邊(出)境領(銷)牌通知書》,轉出及轉入人(單位)的身份證明、與本車輛有關的證件。
3、回收舊車牌照,發放臨時牌照。
4、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領取機動車檔案,可以通過郵件方式寄達。
二、辦理程序: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并交驗機動車。
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三、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范機動車牌證工本費等收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收費。
更換車牌號需要什么手續:
1、向交管部門申請注銷原車牌,交管部門審核行駛證和牌照的違章處理,并同意后方可;
2、在當地報刊上刊登車牌注銷聲明(交管部門也可以發布注銷公告);
3、30天后持身份證、原車輛購車發票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新的上牌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6、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