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進市區怎么處罰規定
貨車進入市區會受到什么處罰?
未經批準擅自進入市區的大型貨車,視為進入禁區,處罰如下:
一、根據交通法第九十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通行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2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違反禁止標志、禁止標線駕駛機動車,記3分。
北京貨車禁行和限行有哪些規定?
(一)每天6:00-23:00,五環以內(不含)道路禁止貨車通行,五環主干道禁止貨車通行核定載重量為8噸(含)。
(二)禁止不符合國標準的汽油車和不符合國標準的柴油車(以下簡稱“黃標車”)進入六環(含)以內道路;外郊縣城全天有主干道通達。
(三)持有外省、區、市牌照(含臨時牌照)的載貨汽車,進入六環以內(不含)道路,須辦理進京證。每天6:00-24:00,禁止外省區市貨車進入六環以內道路(不含)。
(4)長安街(興興橋至國貿橋)、南路、人民大會堂西路、東廣場路、西路、南北池子街、南北長街、福佑街、王府井大街、太極場路、中關村南路、科學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環)、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萬壽路(萬壽路路口至萬壽路北出口)、諸葛莊路(萬壽路北出口至西四環中路東輔路)等主干道,日夜禁止貨車通行。
其他禁止貨車上路的規定,請參照道路上的具體交通標志。
違反上述規定,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止標志指示”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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