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回火,是指密閉空間或管道內的可燃氣體、液體蒸氣由于壓力不足,導致火焰向空間或管道內部燃燒的現象,通常容易因回火引起爆炸。
2、回火是指在氣體燃燒時,當氣體流速小于火焰傳播速度時,火焰或其根部返回到管道、儲罐或燒嘴里去的現象。回火會燒毀管線、儲罐或燒嘴,嚴重的可能造成爆炸事故。一般采用安裝回火防止器來防止回火的發生。
3、根據不同的要求可采用低溫回火、中溫回火或高溫回火。通常隨著回火溫度的升高,硬度和強度降低,延性或韌性逐漸增高。鋼鐵工件在淬火后具有以下特點:①得到了馬氏體、貝氏體、殘余奧氏體等不平衡(即不穩定)組織。
4、回火又稱配火,指將經過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熱到低于下臨界溫度Ac1(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的適當溫度,保溫一段時間后在空氣或水、油等介質中冷卻的金屬熱處理工藝。
5、灶具回火又名“放炮”,是火焰縮回到灶具內腔,出現灶噴的“爆燃”的燃燒現象(即風門著了)。
2、回火是指在氣體燃燒時,當氣體流速小于火焰傳播速度時,火焰或其根部返回到管道、儲罐或燒嘴里去的現象。回火會燒毀管線、儲罐或燒嘴,嚴重的可能造成爆炸事故。一般采用安裝回火防止器來防止回火的發生。
3、根據不同的要求可采用低溫回火、中溫回火或高溫回火。通常隨著回火溫度的升高,硬度和強度降低,延性或韌性逐漸增高。鋼鐵工件在淬火后具有以下特點:①得到了馬氏體、貝氏體、殘余奧氏體等不平衡(即不穩定)組織。
4、回火又稱配火,指將經過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熱到低于下臨界溫度Ac1(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的適當溫度,保溫一段時間后在空氣或水、油等介質中冷卻的金屬熱處理工藝。
5、灶具回火又名“放炮”,是火焰縮回到灶具內腔,出現灶噴的“爆燃”的燃燒現象(即風門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