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能見度低于200米時應與前車保持多遠距離
在高速公路上當能見度低于 200 米時應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離。
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60 公里同時要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
因為在這種低能見度的情況下保持足夠的車距和適當的車速能夠讓我們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應對突發狀況。
而且打開相應的燈光可以提高自身車輛的可見性讓其他車輛更容易發現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另外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會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我們一定要注意并嚴格遵守。
總之嚴格按照這些規定操作才能保障我們在高速公路低能見度情況下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