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傷扣車最長時間有多久
交通事故有人傷扣車最長時間一般不超過六十日。
如果交通事故處理走的是簡易程序通常 15 日之內可以提車。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
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扣車期間不得收取無關費用并且應妥善保管扣留的車輛及相關物品。同時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