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出來后不服怎么辦
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認定書的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需在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且復核以一次為限。
若對復核結果仍不服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的交管部門申請復核這是窮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方法。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非具體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在民事訴訟中若對責任認定不服可舉證證明其不妥讓法院重新判斷。比如有證據證明鑒定機構或人員不具備資格、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等。
另外像福建出臺了相關規則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向當地交警支隊申訴對復查結果不服可向交警總隊申訴。
總之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要及時按規定申請復核或在民事訴訟中爭取有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