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責任認定期限怎么算
交通事故車輛責任認定期限的計算方式如下
一般情況下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若交通肇事逃逸需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后十日內作出責任認定。
對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認定書。
需要注意的是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