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限是多久
人傷交通事故處理時限通常為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若需檢驗、鑒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檢驗、鑒定的要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應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可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同一事故復核以一次為限。
如果涉及賠償問題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
交通事故報警雖無時間限制但應盡快越早報警越易受理保留證據更多定則更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按規定記錄并在 3 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無法證明事故存在可能不受理并書面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