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重傷鑒定需要什么條件
交通事故重傷鑒定需要符合特定條件。
肢體殘廢方面如一只手或兩只手拇指缺失超過指關節拇指除外一只手三根手指、兩只手四根手指缺失超過旁邊手指指關節等。
肢體完整但功能喪失像各種關節運動活動度喪失達 50%等。
容貌毀損的情形包括一只眼睛缺失或萎縮、眼睛損壞明顯影響容貌、一邊眼眶骨折或明顯塌陷等。
交通事故重傷鑒定還包括一級傷殘到十級傷殘的評定如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植物狀態等。
重傷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如有固定物要取出固定物后進行。
傷殘鑒定機構可由律師事務所委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當事人自行委托但要確保機構有相應資質。
總之交通事故重傷鑒定有嚴格標準和程序需綜合多方面情況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