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有沒有期限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有期限的。
60 周歲以下的人賠償年限為 20 年。超過 60 周歲的賠償年限為 20 年減去超過 60 歲的年齡數。75 周歲以上的賠償年限為 5 年。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 1 年。但也有規定是 3 年的情況。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民事訴訟時效通常為 2 年也有規定是 3 年的。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所以在處理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時一定要注意這些期限規定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準備好相關材料通過法律途徑來獲得應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