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處理方案不滿意怎么辦
要是對交通事故處理方案不滿意別著急有辦法解決。
要是對賠償問題不滿意能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
要是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結果有異議那就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記住得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還得寫清楚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而且同一事故的復核就一次機會。
要是不想申請復核也可以先跟對方商量商量商量不成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交管部門就不再受理調解啦。
還有交通事故調解得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 10 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要是對交警調解的賠償部分不服放心完全能向法院起訴讓法院重新處理。
總之辦法是有的只要按照規定來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