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什么時候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開具時間有明確規定。
一般來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得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比如當事人的生理狀態、精神狀況以及車輛行駛速度等需要檢驗鑒定就在結論確定的五日內完成認定書制作。
有條件的地方能在互聯網公布認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要保密。
特殊情況像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當場出具。
通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十日之內做完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等工作并出認定書。
總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十天內出涉及檢驗鑒定時間會長點逃逸案件也是查獲后十天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