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幾年過期
駕照的過期時間不是固定不變的。
第一次領取駕照有效期通常是六年第二次領取有效期是十年第三次就是永久有效。
如果在駕照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 12 分首次六年有效期的駕照換發十年有效期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 12 分就換發長期有效的。
駕照過期的處理方式也不同。過期不到一年的能正常換。超過 1 年但不到 3 年的駕照會被注銷但能通過考試科目一恢復。要是超過 3 年駕照就作廢了沒法再換證。
另外在有效期九十天內駕駛人拿身份證能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補換證和審證業務。
如果機動車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得向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要是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可以向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