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后如何處理
駕駛證扣分后,要先確認扣分情況,再按規定繳納罰款,部分情況還需參加學習和考試。
不同的違章情形,處理方式也有所不同。若是交警現場開具的罰單,需直接按照處罰單指示,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否則會產生滯納金。而電子眼抓拍或駕駛人不在現場時貼的罰單,沒有滯納金,可在審車前抽空處理。處理時,需提供車牌號、行駛證和駕駛證,工作人員會開出違章處罰決定書,隨后在15日內去指定銀行交款。
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扣分未達到12分,且所處罰款已經繳納,記分便會予以清除;若記分未達12分但有罰款未繳,記分則轉入下一記分周期。要是扣分達到12分及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扣留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需在十五日內參加為期七日的滿分學習,學習后參加科目一考試;若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扣分記滿24分以上,考試合格后十日內還需進行科目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