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向燈開啟時如何遵循交通規則
轉向燈開啟時要提前3 - 5秒開啟(特殊天氣更早開啟),確保正常閃爍且亮度足夠,遵循“上右下左”原則,完成操作后及時關閉。
轉向燈作為車輛的重要安全裝置,其正確使用關乎交通安全。在準備轉向、變更車道、超車、起步或停車等操作前,提前3 - 5秒開啟相應轉向燈十分關鍵,特殊天氣下還應更早開啟,比如雨天、霧天視線不佳時,讓其他道路使用者能提前知曉你的意圖。遵循“上右下左”原則,即方向盤左側控制桿往上撥開啟右轉向燈,往下撥開啟左轉向燈,明確指示行駛方向。
開啟轉向燈后,要保證其正常閃爍且亮度足夠,能清晰地被他人看到。完成相應操作動作后,要及時關閉轉向燈,避免造成誤導。不同場景下,如轉彎在路口前約30米開啟;超車前開左轉向燈,完成后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環島行駛進入時通常不打燈,駛離時提前開右轉向燈等,都需靈活準確地使用轉向燈。
總之,正確開啟轉向燈并遵循交通規則,不僅能保障自身行車安全,也有助于維護整個道路交通秩序的順暢與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