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有效期是多少天
臨時車牌有效期有15天、30天和90天三種情況。
臨時車牌作為車輛在特定階段的“通行證”,有著不同的有效期規定。在一個行政轄區內臨時駕駛,有效期不超過15日。這適用于短距離、小范圍的車輛移動,讓車主有足夠時間完成本地的相關手續。跨行政轄區臨時駕駛,有效期不超過30日。這種情況適合車輛需要長途行駛到外地的場景,為長途轉移提供了合理的時間保障。而當機動車屬于科研和型式試驗等特殊情況時,發放的臨時牌照有效期不超過90日,以滿足這類復雜試驗的較長周期需求。
每輛車最多可辦理3次臨時牌照,有效期滿前需及時到辦理場所重新辦理。若到期未申請或未用完申請數量,將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臨時車牌的有效期根據不同使用場景和目的有著明確區分,車主們需根據自身情況了解并遵守,確保行車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