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一名嬰兒會受到什么處罰
汽車超載一名嬰兒的處罰因車型以及超載比例有所不同,私家車一般處 20 至 200 元罰款,超額定乘客數 20%扣 3 分,校車等車型罰款 200 至 500 元,扣 6 分。
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嬰兒同樣被計入其中。對于私家車而言,若超載比例未達 20%,通常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記 3 分,首次被查且未達 20%也可能給予警告;若超載 20%以上但未達 50%,罰款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記 6 分;超過 50%,罰款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記 12 分。而校車、公路客運巴士、旅游客運巴士超員,罰款 200 到 500 元,直接扣 6 分。
車輛超載存在諸多危害,不僅會危及公路基礎設施,還極大地增加了事故風險,干擾交通的暢通。特別是嬰兒,由于身體脆弱,若無合適的座椅,在緊急制動或碰撞時極易受到嚴重傷害。所以,駕駛員出行前務必仔細核對車輛載客人數,攜帶嬰兒出行時要使用安全座椅并正確安裝,以此保障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