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違章停車怎么處罰
在廣州,違章停車的處罰因多種情況而異,罰款金額從 5 元到 200 元不等,部分情況還會扣分。
具體來說,若駕駛人在場,交警指出違法后口頭警告并令其駛離,快速駛離則不罰款;若拒絕駛離且妨礙通行,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若駕駛人不在場,除罰款貼罰單外,妨礙通行的車輛會被拖移。廣州按道路不同區域劃分等級管理,一類區域違停處 200 元罰款,違反禁令標志、標線的,處 200 元罰款,記 3 分;二類區域處 100 元罰款,違反相關標志、標線同樣處 200 元罰款,記 3 分;三類區域處 50 元罰款,違反規定也處 200 元罰款,記 3 分。此外,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等特定路段違停,多是 200 元罰款、記 3 分。而車輛停穩前開車門等違規行為,處 5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罰款 。在小區等非道路公共區域違停,雖不按交通法規記分處罰,但可能面臨管理方處罰。
總之,廣州違章停車處罰情況多樣,車主需了解不同情形的規定,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規范停車,避免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