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超載會受到什么處罰
營運車輛超載的處罰包括罰款、扣分,由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經罰不改還會對主管人員罰款。
營運客車超載,若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一次扣6分,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一次扣12分,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罰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罰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營運貨車超載,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一次扣3分,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一次扣6分,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罰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罰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此外,超載營運車輛會被交管部門扣留至違法狀態消除。若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這些處罰旨在約束營運車輛規范運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