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規則是什么
廣州“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針對非本市戶籍中小客車,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不超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開四停四”按自然日計算,每日0點后進入算1天,當天不限次數進出。每輛車在連續行駛4天后,要在次日零點后停止行駛至少4天,期滿可重新行駛,該規則不分工作日與非工作日,全天候執行。不過,法定節假日等特殊時期不計入停駛時間。若車輛行駛不連續,則從最近一天駛入開始計算,同樣遵循四天間隔原則。
其限行范圍邊界長度約為100公里,面積約為600平方公里,涵蓋眾多主要路段。執行任務的軍車、巡邏車等,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車,持校巴標識牌且線路經行當地的非廣州籍校巴等不受此限制。違反規定會被扣駕照積分三分,并處200元罰款。“開四停四”旨在緩解廣州交通擁堵,規范交通秩序,外地車主在進入廣州前,需提前了解相關規則,合理規劃行程,確保出行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