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36分怎么辦
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36分,駕駛人需在15天內參加為期7天的相關知識學習,考試合格后參加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
當出現這種情況,交通管理部門會暫扣駕照。車主得在規定的15天內,前往駕照核發地或者違章行為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投入到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知識的學習中。在學習結束后,車管所會安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的考試。要是考試合格了,記分就會清零,駕照也會發還;要是不合格,那就得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要是駕駛人拒不參加學習和考試,那其機動車駕駛證就會被公告停止使用。
扣36分是較為嚴重的違章行為,駕駛人必須重視起來。按照規定完成學習與考試流程,爭取早日重獲駕駛資格,日后也要更加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