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150什么情況下可以免于起訴
醉駕150在滿足情節顯著輕微、證據不足、符合法定或酌定不起訴條件等特定情形下可以免于起訴。
在司法實踐中,情節顯著輕微是重要考量因素。例如在小區等相對封閉區域短距離挪車,未駛上公共道路,且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或者為緊急送醫等合理事由短距離挪車,也沒有造成任何損害,這類情況有可能被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從而免于起訴。
證據方面,若血液檢測程序存在瑕疵,如抽血未使用合法消毒劑、未全程錄像等,可能導致鑒定結果無效,委托第三方重新鑒定后若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也有免于起訴的可能。同時,符合法定或酌定不起訴條件也關鍵。像緊急避險、酒精含量接近臨界值且無其他從重情節、排除從重處罰情節等法定或酌定情形,都可能使案件走向免于起訴的結果。
醉駕150能否免于起訴,需綜合多方面因素,由檢察院依據具體案件情況審慎審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