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判刑依據是什么
醉駕判刑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及相關司法解釋,同時會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其中,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便屬于醉駕,這是判定犯罪的基本標準,不以個人酒量差異而改變。并且,酒精含量越高,量刑往往越重。比如,血液酒精含量80 - 140毫克/100毫升,基準刑為1個月拘役;140 - 200毫克/100毫升,基準刑為2個月拘役等。
除酒精含量外,是否發生交通事故及嚴重程度也是重要依據。若發生輕微事故可能加重處罰,而導致人員重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構成交通肇事罪,會依照更嚴厲條款量刑。此外,有無自首、坦白、立功表現,是否抗拒執法等從重或從輕情節,同樣會影響最終判刑。
總之,醉駕判刑是嚴謹且綜合的過程,依據法律并兼顧多方面因素,以確保司法公正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