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審驗有什么規定
駕駛證審驗規定因準駕車型、駕駛人年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不同準駕車型的審驗要求存在差別。A、B類駕照通常每年審驗一次,若一個記分周期內無記分記錄,該周期可免予審驗;有扣分(未滿12分)則需參加審驗學習。C類駕照一般無需審驗,不過若發生涉及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且承擔同等以上責任,就必須進行審驗。校車駕駛人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必須審驗并提交體檢證明。
駕駛人年齡不同,審驗規定也有變化。年齡在60周歲以上或者持有特定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部分車型,且需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相關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還要通過“三力測試” 。
此外,初次領證后,駕駛證有6年有效期,期滿前需進行一次審驗,審驗合格且無重大違規,換證時可升級為長期有效。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也會對駕駛證進行審驗。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異,建議關注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以確保及時、準確地完成駕駛證審驗。